陕西绥德法院:高效调解化纠纷 当场履行解民忧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3:33:00
近日,陕西绥德法院速裁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原告8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为被告安装门窗,被告验收工程后,认为原告施工存在瑕疵,拒绝支付剩余款项10270元,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速裁调解中心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件的调解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和双方诉求。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调解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原告已经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另一方面,也向原告指出其施工确实存在瑕疵,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8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场履行了付款义务,该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速裁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生动体现。今后,绥德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优化调解流程,提升调解效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绥德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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