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顶包”后狱中写信举报“大哥”,三名卖淫案“漏犯”悉数落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1 08:06:00
7月10日,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期间,极目新闻记者跟随最高检采访团来到北京市团河检察院驻北京市监狱检察室,实地采访了解监狱检察工作方面的成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团河院派驻检察室在处理一件罪犯来信中,敏锐发现原案存在“小弟扛事”线索,随后调取大量证据材料,从上千条交易记录中锁定关键证据,依法移送线索,最终追捕三名“漏犯”。
据检察官介绍,2024年6月,团河院收到罪犯何某某(组织卖淫罪,五年六个月)的一封控告举报信,称自己是“顶包”进来的,外面的“大哥”李某某才是其所犯罪行的背后组织者。这封“不太寻常”的举报信引起了驻监检察室的高度关注。
经初步了解,罪犯何某某现年22岁,没有固定生活经济来源,初中肄业后即“混社会”,认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办案组考虑到组织卖淫过程中租房、购买卖淫用品等均需一定的资金与社会资源,而何某某显然不具备上述条件,由此判断罪犯反映线索属实的可能性很大。

为破解上述难题,办案人员一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请求相关单位协查等方式,先锁定涉案三名漏犯身份信息;二是重新查阅案卷材料与口供,再一次进行细致比对,寻找碰撞有用信息。
最终发现,虽然都是用现金取现,但是罪犯何某某曾提到过第一次租房的租金系通过转账。经调取涉案嫌疑人交易记录,从近三年上千条交易记录中逐步明晰了关联人员涉嫌组织卖淫的上下游资金链条,发现了租房资金周转、购买卖淫用品的交易记录,并且还发现了在本案之前存在的其他涉嫌组织卖淫违法犯罪线索。至此,客观证据予以固定,三名漏犯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团河院与原办案单位沟通协调,在前期线索调查核实工作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对已较为成熟的立案监督线索依法移转。2024年12月,相关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成功对三名漏犯予以抓捕。2025年1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姚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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