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这类老人的请注意,国家发补贴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3 16:17:00    

7月23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专项补贴,以减轻家庭照护负担,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补贴对象是哪些?

《通知》明确,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哪些服务项目?

据了解,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据了解,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可以在消费券额度内按比例抵扣相关费用。补贴资金总体按照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份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补贴资金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

先行试点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负担

据了解,项目采取先在部分地区试点、后在其他省份推开的方式组织实施,从今年7月起,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先行开展试点,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动态优化完善项目设计,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组织实施,各个地区的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按照项目安排,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通过“民政通”按月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消费券,其中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消费券额度暂为800元,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消费券额度暂为500元(各类消费劵不能兼领兼得)。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区别不同的项目,可以通过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30%-60%的费用,初期抵扣比例为40%。比如一位失能老年人购买某项居家上门服务,其价格是100元,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购买此服务,按照40%的抵扣比例,可以用消费券抵扣40元,老年人只需要自付60元,就可以享受到原需100元的服务,有效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经济负担。 

如何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为不便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

各地民政部门应当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劵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养老服务消费是我国服务消费的主要领域,也是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方面。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将进一步带动养老服务领域社会资源投入,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和市场加快发展,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得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效对接、相得益彰。

来源:苏州新闻

编辑:小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