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吗

842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1 20:28:53    
为了防止合同内容被更换,一些客户会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我们要采取同样的措施吗?

除了盖骑缝章外,还有什么方法能够防止合同内容被篡改呢?

在工作中,我们见到了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用蜡封印,另一种方法是签字人在合同每一页都做上记号。

我们收到香港律师寄来的资料时,他们会在资料装订处用加热的蜡封住装订线,如果有人试图更换资料,封印就会被破坏。

我们还看到,有些合同的签字人会在合同的每一页上签名,或者做出类似的记号,如果合同被替换,伪造的签名或记号就会很容易被发现。

我们给合同盖章时,有时候会盖骑缝章,有时候则不盖。什么才是正确的做法呢?

如果我们没有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会有什么影响?如果合同被替换,还有什么切实可行的方法能保证我们的权益呢?一份Fa院判决给了我们答案。案件号为:(2019)最高法民申2019号。

2009年11月,Ri东置业公司与San丰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San丰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取费标准和价款下浮方法。他们约定,工程价款下浮17%,但钢材和水泥及水、电、主材价格不在下浮之列。

San丰公司认为,沙、砾石、瓷砖等都是合同约定的主材,价格不能下浮,这导致Ri东置业公司需要多支付工程款。

为了弥补这一漏洞,在打官司阶段,Ri东置业公司向Fa院提供了《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合同》。补充协议规定,只有钢材、水泥、水电价格不下浮;沙、砾石、瓷砖的价格都需要下浮17%。

然而,Fa院并未采信这份补充合同。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司法鉴定认为这份补充合同被替换了。司法鉴定会从哪些方面判断一份合同的真伪呢?

首先,对合同中的印章进行真伪鉴定。对于这份补充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认定,补充合同第2页“发包方(公章)”处加盖的“Ri东置业公司”的印文与该合同加盖的“Ri东置业公司”骑缝章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其次,对合同的打印源进行鉴定。对于这份补充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认定,补充合同第1页打印文字与第2页打印文字不是同一台打印机一次性连续打印形成。

再次,对合同纸张进行鉴定。对于这份补充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认定,补充合同第1页与第2页的纸张不是同种类、同批次纸张。

最后,对合同打印时间进行鉴定。对于这份补充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认定,他们无法对补充合同中打印文字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基于以上四点鉴定结果,司法鉴定中心认为,补充合同中有一页纸张被替换了。因此,Fa院决定对于Ri东置业公司提供的补充合同不予采信。

财政部会计司在解读合同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时指出,企业需要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其中包括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为了尽量减少纠纷,保证我们的利益,我们应该按照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如果您身边有人,在工作中也需要审核合同,推荐您把今天的介绍分享给他们。